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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为石材业抱不平:别用环保一棍子打死所有企业

行业动态 | 2020-01-07 09:22:46 | 来源:网络 | 浏览:1001

在环保风暴刚刚席卷各地的时候,广大中小企业可谓是风声鹤唳,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当事人讲述道:不管是有手续的还是没手续的,也不管排污达标还是不达标,一旦环保部门找上门来,那肯定是要停产停业的,至于哪里不达标,哪里有问题,什么时候能恢复生产,我们也不知道。

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同样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所以从环保部到各省市环保厅先后发出声明,坚决反对环保“一刀切”,要求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,讲究策略和方法。一方面,对一些违法违规、污染环境的企业零容忍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;但另一方面,也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,一厂一策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
在这种背景下,我们本以为企业在整顿治污设备、进行产业升级之后能够发展与环境兼得,然而事实却并不尽如人意。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仍然接到很多中小企业主的咨询,或是排污和程序手续各方面都齐全的企业被关停,或是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被关闭,仍然存在大量的不讲策略、不按方法的环保执法行为。
比如我们在山东某市的一位当事人,被镇政府以污染为由强制关闭后,立马出资30万元安装了一整套的废水废物处理回收设备,然后向镇政府请示是否达到了排污标准,是否可以重新开业?却仍然得不到许可,当事人只得多次询问如何才能达到许可标准,相关工作人员却告诉当事人:“说不能生产就是不能生产,别问为什么,只要我们想,一百个停业理由都能给你找出来。”当事人向吴少博律师哭诉,我们做企业的不是不愿意搞环保,我们只是不知道自己的企业到底哪里不环保,要怎么改、引进什么设备才能环保,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?企业停产一天就是几万的损失,也没人告诉我们要怎么改,我们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

这番话可谓是说出了身处环保风暴中心里广大中心企业主的心声,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,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,占企业总数的99%,贡献了中国60%的GDP,50%的税收和80%的城镇就业。

这两年市场不景气,数量巨大的中小企业本身就存在经营困难问题,很多都背负着数额可观的债务,现在环保政策一出,简单粗暴的讲企业一关了之,一点补偿没有,企业的债务谁来偿还,债权人的权益又由谁来保障?

所以我们说有些地方政府的环保行为是存在诸多不妥之处的,总体而言可以从策略和程序两方面来说。
在环保策略上,前面我们说过,许多中小企业态度也很明确,认同环保是利国利民的好事,也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环保部门去整改。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知道怎么改,怎么做才算达标,不知道哪种设备合格,环保部门也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方案,说关停立马关停,完全不给喘息的机会。在实际的环保整治行动中,一些地方执法人员多有欠妥之处,懒政、不作为现象不在个例。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、执法人员被中央环保部约谈之后,为了自保不敢讲真话、实话,不能从实际出发,担心责任追究而走向极端塞责,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按照上级要求"一刀切":工厂贴封条、断电,也不管企业规范不规范,先关停再说。
在环保程序上,英国用一句法律谚语:“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。”来说明程序对法治的重要意义,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,环保和关停行动必须严格按照《行政强制法》和《环境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来执行。按照法律的规定,环保部门首先应该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调查取证,之后告知企业出示事实和理由,企业提出理由或证据,环保部门据此作出关闭、停业整顿、罚款、限期整改等决定,并下发通知书告知企业,企业对通知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。这是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,然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,执法人员往往是带着封条来调查,到企业之后没有取证也没有利益,封条一贴就给企业关了,这是什么行为?这是违法行为!欧美法系有一种传统将程序正义称为“看得见的正义”,环保部门都不能按照法律规定来执法,又如何要求企业按照法律的规定关闭。

环保的责任在企业也在政府,只有双方共同的为此努力才能真正的做到发展与环境兼得。从政府角度来说,杜绝“一刀切”,因厂制宜,一厂一策,指导企业改进生产设备,以整顿促升级才是持久有效的环保策略。从企业的角度来说,积极整改,环保生产是其必然的选择,但是在这个过程中,遭遇违反程序的粗暴式关停、部分标准的“一刀切”式关停,没有整顿的“一棍子打死”式关停等严重损害的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,企业也要勇于用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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