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我盟印发《阿拉善盟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要求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,坚持把贺兰山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,与保护黄河一体谋划、一体推进,抓好抓实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。
《方案》指出,要以贺兰山地区矿山、煤田灭火工程治理项目、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、煤矿技改项目整治为主,坚持问题导向,建立整治工作台账,实施精准治理。同时,对治理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,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,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治,确保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到位,突出问题彻底解决,实现贺兰山地区生态良性循环。
一是所有露天煤矿全部关停。全面关停露天煤矿,全面停止露天开采行为,引导已取得露天采矿许可证的煤矿变更开采方式,建设井工煤矿。二是所有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全部实施完成。加快推进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,项目形成的露天采坑全部回填,彻底消除采空区灾害和安全隐患,高标准完成生态环境治理。三是所有着火点得到有效治理。加大对实施灭火工程遗留露天采坑和渣堆的治理力度,同步对正在实施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着火点进行有效治理,与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同步完成。四是所有井工开采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。严格落实“绿则存、不绿则退”的要求,推动贺兰山地区井工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,监督已建成的绿色矿山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。五是所有违规违法问题全部清仓见底。加大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方面违规违法问题线索、案件的排查梳理和核查侦办,推进违规违法问题全部清仓见底。
《方案》指出,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分为安排部署、全面整治、总结三个阶段。全面整治阶段(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)按照重点任务安排,落实领导包片分工责任,根据具体项目制定“一企一策”“一矿一策”整治方案,细化整改工作措施、标准及时限,全面推进整治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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